Page 23 - 运河文化读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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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条河的申遗路 >>>



                  划,同时启动申遗遗产点段的环境整治、本体修缮、“四有”
                  (有保护标志,有保护区划,有保护管理机构,有遗产档案资

                  料)等基础工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3月,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公布了大运
                  河申遗预备名单,包括96个立即列入项目(65处遗产点+31段河

                  道)和79个后续列入项目(67处遗产点+12段河道)。其中扬州
                  有16个立即列入项目和7个后续列入项目,共计23个遗产点段被
                  列入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5月,国家文物局下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大运河保护和
                  申遗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倒计时工作方
                  案,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协调,加大督查力度,完成规
                  划审批,全面推进遗产点保护整治,完善遗产监测和管理,做好

                  各项基础工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3月,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四次会议
                  通过了《大运河保护和申遗2012—2013年行动计划》,重申大运

                  河保护和申遗的倒计时表,明确要求按时间节点,严格有序地推
                  进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进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6月,完成申报遗产点段的“四有”基础工作,确定

                  大运河首批申遗范围和申报文本的核心内容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7月,8个省、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大运河遗产省
                  级保护规划,督促所辖地市人民政府完成地市级保护规划的颁布

                  实施工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9月,国家文物局指导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协
                  调相关地市人民政府,签署保护大运河遗产的联合协定;同年10
                  月,文化部公布的部门规章《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》正式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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