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 - 钱塘江医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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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钱塘江滩涂

              罪”;检验制度,经常检查药品质量,及时废弃陈腐过时药物;施药制度,遇有
              贫困或水旱疫疠,施给药剂。
                  绍兴五年(1135)户部侍郎王俣奏请置太平惠民局,以藏熟药,物美价廉
              惠民,下设5局。南局在临安御街南段三省前,西局在御街北段众安桥北,北局

              在御街中段市西坊南,南外局在嘉会门外浙江亭北,北外二局以余杭门外北郭
              税务兼领惠民药局收赎。当时朝廷对这些官药局很重视,在《临安城图》中有
              特殊标记。
                  元朝,钱塘江流域医政机构渐趋完备,各路设惠民药局的有杭州惠民药局
              (在惠民巷),海宁州药局(在嘉泰桥北),新城县(今富阳)药局元在县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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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登贤坊、明仍之 。海宁州药局元在嘉泰桥北、明洪武三年(1370)徙县西一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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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步 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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