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6 - 杭州党史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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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12日 星期五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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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寻
              经 味  杭州党史
              典  百年经典故事



                  1982年1月1日,第一个中央“一号文件”向全国公布。它肯定多种形式
              的责任制,特别是包干到户、包产到户,深受群众欢迎,全国已经普遍化。

                  1984年,中央一号文件提出“联产承包十五年不变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1991年,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,强调“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
              制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

              度长期稳定下来,并不断充实完善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1993年3月,八届全国人大正式通过宪法修正案,家庭联产承包为

              主的责任制正式载入我国宪法。
                  1993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

              干政策措施》,提出“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,再延长三十年不

              变”。
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,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,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巩固和

             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“第二轮土

              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与全国改革开放同步,杭州的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、从农村走向城市
              并不断向纵深推进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,从1979年部分地区农民

              群众自发行动,到1982年后有序地全面铺开,至1984年基本完成这一重大

              变革,历时6年。
                  长期在杭州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老农业人,杭州市原副市长安志云曾

              在一次专访中谈到,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杭州农村经济发展起了很

              大的作用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。对生产出
              来的产品,当时有个说法叫作“保证国家的,留足集体的,剩下都是自己

              的”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责、权、利的紧密结合,克服了过去管

              理过分集中,劳动“大呼隆”、分配“大锅饭”的弊病。同时,它又继承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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