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9 - 杭州党史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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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
冲破既有体制,触发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,成为了改革的先行者。
1979年春开始,杭州桐庐、富阳、萧山、临安等地的一些生产队自发
地将山地、水田分包至户,点燃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星星之火。
红色档案
一场始于农村的大变革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在杭州农村
试行。1979年,桐庐县至南公社、富阳县东图公社和萧山县河上公社,有
少数生产队开始自发搞承包责任制。
1980年,市委《关于加强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的意见》提出“建立和健
全农业生产责任制”,“实行定人员、定任务、定成本、定工分和超产奖
励制度”,推动了集体经济统一核算分配下的生产责任制起步。而农民群
众在实践中发挥了主动性和创造性,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责任制,如专业承
包联产计酬、包产到组联产计酬、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等。对此,当时
干部队伍中大多数同志思想准备不足,疑虑重重,认为“联产到劳、到
户,又分田又分队,一步步往后退”,“辛辛苦苦三十年,一夜回到解放
前”。有的地方出现硬纠硬并,同群众“顶牛”。
在这次会上,市委组织大家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和讨论,在提高思想认
识的基础上,提出了“明确一个目标”(发展农业生产,繁荣农村经济)、
“抓好两个环子”(生产责任制、多种经营)的工作方针,强调把建立各种
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纳入工作部署,并要求各级党委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
究,向群众学习,因势利导,在这场伟大变革中站在群众前头。会后,家庭
联产承包责任制首先在桐庐、富阳得到较快发展。到年底,桐庐县2570个
生产队中,有1775个队实行了双包责任制,其余地区也开始了试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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