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3 - 杭州运河史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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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杭州运河的鼎盛
塘县调露乡,距大关西南5里;良马关,在钱塘县灵芝三都二图,距大关西北30里;
良畎关,在灵芝三都二图,距大关西北20里;打铁关,在仁和县太平乡,距大关东
南9里。
北新关初时除征收船料外,还兼收商税,并只收宝钞。嘉靖中改征银两。收取
的船税共分丝绸、布匹、香货、铁、瓷、木板、漆器、药材等五十大类,2100多种货
品,其中以木材、丝绸、大米为大宗商品。税额在明初仅收岁银4000余两,明代后
期数额急增,嘉靖后期达到3.99万余两。万历二十八年(1600)为4.2万余两,后又增
至4.9万余两。入清后,朝廷初定为8.9万余两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,正税额1.07万
余两,铜斤水脚银1.5万余两。康熙末年岁收税银4万余两。
据光绪《杭州府志》卷六四《赋税七·官役》载,清时,北新关除主持工作的主
事外,还设有巡捕1名,经制书8名,稿房2名,缮册书单查数各书62名,管事4名,巡
逻18名,总甲守栅6名,唱筹捞筹8名,更夫8名,防兵6名,巡役6名,共计127名。
(二)南新关
除北新关外,明清时期杭州运河上最主要的关津还有南新关和杭州关。
南新关,在今杭州江干区候潮门外候潮路抽分厂巷,原属于杭州城南税课
司。明成化七年(1471),朝廷采纳千户汪礼的建议,在此设立关津,按十取其一的
税率向贩运竹木的商人抽取实物,以为官府所用,所以民间也称其为竹木抽分厂
(场、局)。又因明代竹木之税归属工部,故此民间也称其为工关。据雍正《浙江通
志》卷八六“南新关”条引《南关榷事书》记载,其关“门坊堂室,俱有次第,面河
为轩数楹,叠砌阶级,以便抽分”,并注:“司启闭者,有庆丰桥。”
南新关初设时,朝廷每年派工部主事主持。明成化二十二年(1486),改差御史
主持。弘治五年(1492),令太监李俊等主持。正德十六年(1521),又命工部主持。
嘉靖三十六年(1557)因倭寇之乱,关署迁移到城内的德寿宫后圃,估验仍在原
址。清顺治二年(1645),设其抽分验放在城外旧厂,而驻节则仍于城内榷署。据光
绪《杭州府志》卷六四《赋税七·官役》载,雍正七年(1729),南关交由织造兼管。
官员除主持工作的主事外,设有巡捕1名,经制书吏8名,号吏1名,造册写单算书6
名,课差24名,总甲2名,更夫2名,共计人员44名。
据雍正《浙江通志》卷八六《榷税》载,南新关下有小关10处,即:渔临关,在
萧山县单家堰,距分司东南80余里;安溪关,在钱塘县孝女北管二图,距分司北80
里;观音关,在钱塘县调露乡一图,距分司北约25里;良畎关,在钱塘县灵芝三都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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